主題:我與亞伯拉罕何干? 經文:羅馬書 4: 13-25 2013.06.23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亞伯拉罕是誰? 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 -- 以色列人的老祖宗 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,榮耀的神向他顯現,對他說:『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。』他就離開迦勒底人之地,住在哈蘭。(使7:2-4a,參創11:31-32)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「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…」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;羅得也和他同去。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。 (創12:1,4) 神向亞伯拉罕的應許(創12:1-3, 13:14-17, 15:1-7, 17:1-8, 22:16-18) 後裔如天上的星、海邊的沙那樣多 得迦南地立國 與他立永遠的約,作他後裔的神 為多國的父 名為大,祝福別人 萬國因他的後裔(基督)得福 「亞伯蘭(亞伯拉罕)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。」(創15:6) 亞伯拉罕對神的「信」與我何干? 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(羅4:3) 「… 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…」(羅4:9b-11a) 行割禮記號 -- 因信稱義的印證 浸禮 -- 因信稱義的宣告 「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承受世界,…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屬乎恩,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;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」(羅4:13a,16) 亞伯拉罕是「信心之父」,我們是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,在基督信仰中,亞伯拉罕是我們的老祖宗! 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」(羅4:17) 我們的信是接受神藉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 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」(羅3:23-26) 「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 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」(羅4:6-8) 信仰上的信心與我生活何干? 我們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看重神的祝福 讓羅得先選安居之地(13:8-11) 不取可得的戰利品(14:21-24) 「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;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神,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。所以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(羅4:19-22) 因著「信」,我們在世上可享神所賜的永生之福。 我們的信心如何引導我們生活行為與所信的永生之道配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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