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在基督裡的家庭生活 - 父母與兒女的關係 經文:以弗所書6:1-4, 歌羅西書 3:20-21 講員: 岑甘葳玲牧師 2019.04.28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子孫為老人的冠冕;父親是兒女的榮耀。(詩17:6)
A. 作兒女的責任 - 在主裡/凡事聽從父母,孝敬父母 a. 因為這是: 1. 世人都應該做的。 2. 神所喜悅的。 3. 神應許會賜福的。
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(出20:12, 申5:16))
b. 怎樣作: 1. 孝敬 2. 在主裡聽從
他就同他們下去,回到拿撒勒,並且順從他們。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。耶穌的智慧和身量(或作:年紀),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,都一齊增長。(路2:51-52)
4. 作父母的責任 - 用主的話教養,不激怒/惹兒女的氣,不讓他們喪志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 a. 因為: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;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。(詩127:3)
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,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。無論你坐在家裡,行在路上,躺下,起來,都要談論。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,戴在額上為經文;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,並你的城門上。(申6:6-9) b. 作父母的8忌: 1. 過份保護或管制兒女。 2. 偏心,將兒女互相比較。 3. 為兒女訂出超越合理的目標。 4. 從不稱讚或鼓勵兒女。 5. 讓兒女覺得自己多剩。 6. 不讓兒女長大。 7. 用施與愛或收回愛來作賞罰。 8. 身體或精神虐待家人。
c. 怎樣作一個配得被兒女尊敬的父母: 1. 自己遵照神的教導,也用神的話教導兒女。 2. 父親嚴格,公正和貫徹始終的管教。 3. 母親時常照顧和陪伴。 4. 父母在孩子前保持良好關係。 5. 一家人有常聚集交流的時間。
結語: 這是耶和華─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、律例、典章,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,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 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。(申6:1,2)
以弗所書6:1-4 1. 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 2. 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 3. 併於上節。 4. 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
歌羅西書 3:20-21 20. 你們作兒女的,要凡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 21. 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恐怕他們失了志氣。
(責任編輯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