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不能奪去的喜樂 經文:哈巴谷書3:17-18 講員:陳琛儀牧師 2017.04.02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* 神是主權的執行者:同步發生論的原則 (The Concurrence Principle) 能帶來一生在神裏的安慰,盼望和不能奪去的喜樂,並能安息在神的大計劃中,一生敬畏神,不懼怕人。 I. 什麼是「同步發生論」? 神能藉著墮落之人的邪惡計謀,去成就實現祂良善和聖潔的目標 * 先知哈巴谷的兩個怨言和神的兩個回答。 1.問:神為甚麼不懲罰奸惡的民? 答:神會使用迦勒底人去懲罰猶太人。 2.問:公義神怎會用邪惡的人來懲罰自己的百姓? 答:懲罰猶太人後,迦勒底人也必受刑罰,義人必因信得生。 三個重要的觀念: 1. 神不會強迫惡人作壞事 2. 惡人的邪惡和野心原已存在他們心中 3. 神允許惡事有限度的發生,好叫祂的旨意最終實現,目的是使祂的子民得益處,使我們敬畏神而不懼怕人 [羅馬書8:28-29;歌羅西書1:16, 2:15;以弗所書6:12;猶大書1:6] II. 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接受這原則? 「神的主權」與「人的責任」的問題。不是「似非而是」(Paradox),而是個「兩律背反」(antinomy)觀念,是必須同時被信徒接受和持守,而且兩者都必須被認為是真實的,兩者都可以同時存在的 1.接受「神的主權」與「人的責任」同步的發生 例:猶大賣主 (路加福音22:1-6) [約翰福音12:6; 13:29;馬太福音21:42;約翰福音15:25;約翰福音19:34-37;馬太福音27:9-10;以賽亞書53:6,10;使徒行傳4:27-28] 例:摩西與他的母親 (出埃及記2:1-10)
2.感謝神「同步發生論」帶來安慰與盼望,因神在掌管萬事 * 容讓神作神 (Let God be God),因為神是有主權的神,所以: a.我的籌算是有限度的 (My plans have a limit) 不再自誇、有彈性的與神同工 (雅各書4:13-15) b.我的受苦是有意義的 (My problems have a purpose) 約伯的回應 (約伯記1:21) 約瑟的回應 (創世記50:20) 我的回應? (希伯來書12:2;哥林多後書4:16-17) c.我的禱告是有功效的 (My prayers have an impact) 常常祈禱,不可灰心 (雅各書5:16b;以弗所書3:20;約翰壹書5:14-15) ** 因此,我能夠… 在快樂時刻,讚美神! 在孤靜時刻,敬拜神! 在困難時刻,尋求神! 在痛苦時刻,倚靠神! 在每時每刻,感謝神! 討論 1. 談及「神的幫助」,有人堅持人必須盡上自己責任,神才會插手幫助,所謂「自助天助」派﹔也有人強調神的主權,而不重視人的責任,所謂「聽天由命」派,是你的終必是你的,人不必太努力去作﹔更有人抱著懷疑或無所謂的態度,即「不知不問」派。你是那一類的人?「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」的觀念對你有什麼幫助? 2. 出埃及記2:1-10摩西與他的母親作奶媽的故事,如何能描寫「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」的意思? 3. 神學家加爾文說:「我們的主藉著猶大的例子,勸誡各世代跟隨祂的人,不必因被親密朋友出賣而感到灰心或軟弱,因為教會的元首所曾經歷的事,也必會發生在所有屬祂的教會肢體們身上。」每一位服事主的人,卻要效法主耶穌,作一個甘心受逼迫的人(馬太福音5:21),主必記念。「同步發生論」原則能成為我們的鼓勵,能有主賜的平安,以敬拜態度等待祂。你同意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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