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真愛、喜樂、生命-愛與喜樂 經文:約翰壹書2:3-11 2012.02.19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當一個人遇見 神,他的生命就會改變。當一個人與 神同行,他的生命因著 神生命的影響,就會充滿愛與喜樂,因此他的生命也會影響著他所遇見的人。
前言提到… (1:1-4) 使徒約翰分享他遇見 神的經歷,為要讓我們可以: · 與 神並他兒子相交 (1:3) · 有個喜樂充足的生命 (1:4) (1:5-2:2) 與 神相交 (行在光明中) 的第一步 : · 除去罪的阻攔 (1:9) · 接受 神的赦免和改造,與 神建立良好關係 (2:1,2)
今天我們來看… (2:3-11) 與 神相交 (行在光明中) 的第二步 : 1. 藉著 認識 神 的誡命 去 認識神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,就曉得是認識他。(3) *** 遵守 神誡命 = 認識神 ***
· 認識神的誡命 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你們一樣;這就是我的命令。(約15:12) 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(神)是聖潔的。(彼前1:16) · 認識神自己 神就是光,在他毫無黑暗。(1:5) 神就是愛;住在愛裡面的,就是住在神裡面,神也住在他裡面。(4:16) 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。(來12:29)
2. 藉著 遵守 神的道 去 愛神 凡遵守主道的,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。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。(5) *** 遵守 神誡命 = 愛神 ***
· 懷有討 神的喜悅的動機 耶穌回答說:人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;我父也必愛他,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,與他同住。(約14:23) · 活出順服聽話的表現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 (約14:21)
3. 藉著 愛弟兄 而 住在光明中 愛弟兄的,就是住在光明中,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。 (9) ***遵守神誡命 = 愛神 = 住在光明中 = 愛弟兄 ***
· 先住在光明中,與 神相交 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(有古卷作: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)。(4:20) · 再行在光明中,用神的愛去與人相交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;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(約13:34)
結語: 一個住在光明中的人,是經驗過 神愛的人。他喜悅走在光明中,也願意用 神的愛去愛別人。因此,他在生命中會更深刻地體驗到 神愛帶來的喜樂。我們要從神的話語去認識祂,知道祂的心意。我們要用行動去表示我們對祂的效忠。我們要操練每天與祂同行,這樣才有能力去遵行祂的命令。
朋友們,你願意經驗在神裡的愛和喜樂嗎? 基督徒,你願意經常為了主的喜悅,主動地去愛護祂擺在你身旁的人嗎?
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(約13:35) (責任編輯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