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﹕活出恩慈的人生 經文:路得記 2:4-16 2011.05.22
背景: 士師時代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,國中遭遇饑荒。(得1:1) 士2:11-18 ·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· 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,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 · 因受欺壓擾害,就哀聲歎氣 · 耶和華興起士師,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
及至士師死後,他們就轉去行惡,比他們列祖更甚,去事奉叩拜別神,總不斷絕頑梗的惡行。 (士2:19) 在那些日子 …各人都行自己看為對的事。(士21:25)
恩慈的神, 恩慈的波阿斯 你們收割你們的莊稼的時候,不可把角落的穀物割盡,也不可拾取你收割時遺下的;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外人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 (利23:22 ) 你在田間收割莊稼的時候,如果遺留一捆在田裡,就不可再回去拾取,要留給寄居的、孤兒和寡婦;好使耶和華你的 神,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,賜福給你。 (申24:19 ) 波阿斯遵行誡命(2:5-8) 体恤路得可能面對饑餓的困苦(2:14, 18) 波阿斯加倍的恩待路得(2:15-17) … 波阿斯吩咐僕人說:“就算她在禾捆堆中撿麥穗,也不可以辱罵她。甚至要故意為她從禾捆中抽些出來,留給她去撿,千萬不可責備她。 路得就這樣在田裡撿麥穗,直到傍晚。她把撿來的麥穗打了,約有二十二公升大麥(2:15-17) 如果有弟兄或姊妹缺衣少食,而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:“平平安安地去吧!願你們穿得暖,吃得飽。”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,那有甚麼用處呢?(雅2:15 -16)
作鹽、作光,作有感染力的基督徒 「你們是世上的鹽。… 你們是世上的光。… 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 (Mat 5:13-16)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(彼前 2:9 )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。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,就要常作準備,以溫柔、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(彼前3:15 )
見証基督是我參與在聖靈和其他聖徒共同的工作:以爱心把一個人帶近基督一步。(To Witness is to cooperate with the Holy Spirit and others to lovingly bring a person one step closer to Christ.)
· 神的兒女無論在那裡,都要彰顯神的榮耀 o 要有好名聲。 o 任何「職場」都是宣教工場 o 天父要求祂的兒女在「職場」中成為祂的見證 · 在「職場」做好我份「工」,在「生活」中活得「精采」。無論在那裡都要成為有感染力的神的兒女。
作一個「波阿斯」式的聖徒,是人人都可能的──只要他有一顆愛主的心。榮耀神,為神成就大事,不一定必須作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,平平實實地活出基督徒當有的生活,也可以發生永世不滅的影響,因為「若有人愛神,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」(林前八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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