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,
饒恕吧!
黃馮玉賢
現代人在複雜紛陳的社會中生活,偶一不慎,難免要面對錯亂的處境,決裂的關係,身心靈受到極大的傷害。基督徒也沒有例外,有時會陷於艱難的困局、無助的苦澀,在哀痛中心靈久久沒法平撫。對人,無法寬恕;對事,無法釋懷;對神,充滿疑團,哀痛哭訴....
怎樣才能告別傷痛,走上寬恕的路?甚麼是饒恕、有標準底線嗎?這是一個過程,還是有捷徑可尋?為甚麼要主動先作出饒恕,饒恕那些虧待我的人?
天國的福音不單關心個人的安身立命,神的話更是建立生命成長,讓信徒學習彼此相愛、互相寬容。讓我們看看《聖經》耶穌的教導,祂用譬喻說:天國就好像一個王,要和僕人算賬。
《馬太福音》18章21至35
18:21 那時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
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麼?」
18:22 耶穌說:「我對你說: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18:23 天國好像一個王,要和他僕人算賬。
18:24 才算的時候, 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
18:25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,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。
18:26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:「主啊,寬容我!將來我都要還清。」
18: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, 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
18:28 那僕人出來,遇見他的一個同伴,欠他十兩銀子,便揪著他,掐住他的喉嚨說:「你把所欠的還我!」
18: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:「寬容我吧!將來我必還清。」
18:30 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監裡,等他還了所欠的債。
18:31 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,就甚憂愁,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。
18:32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,對他說: 「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。
18:33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麼?」
18:34 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給掌刑的,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。
18:35 你們各人,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
註:紅色是負面的字詞。藍色是懇求、寬恕的字詞。
經文分析:
* 彼得希望在耶穌面前有突出的善良,所以他問耶穌:「別人得罪了自己,究竟要饒恕那人有多大的限度呢?」(太18:21)他內心可能在想:「我彼得胸襟廣 闊,大概會饒恕那人七次。」按猶太教師規矩,那人犯罪,寬恕那人三次便夠了。耶穌教導我們,不管別人要求多少次饒恕,只要是真誠悔改,我們都應該饒恕他們 (路17:3)。
* 耶穌在這裡說要饒恕別人「七十個七次」(太18:22),不論是77、或70 x 7 = 490,那都是對別人有無限恩慈和憐憫的意思。
* 耶穌隨後又用譬喻解釋其中的意思(太18:23-35)。這僕人欠 主人一千萬銀子,原文是六千萬得拿利。當時一個工人一天的工資約一得拿利1,那就是僕人欠主人十六萬年工資,那是天文數字,根本難於償還。僕人俯伏求主人寬容,主人就動了慈心,免了他的債!
* 僕人的同伴欠僕人十兩銀子,原文是一百得拿利。按當時工人一天工資約一得拿利,那就是同伴欠僕人差不多三個月工資。這僕人不寬容同伴,將他下在監裡。僕人 的行為也受到其他人討厭,就把這事告訴主人。主人聽後大怒:「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?」(太18:33)就把他交給掌刑的,因為僕人沒有將 自己領受的恩典,知恩、報恩於有需要的人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