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更像耶穌:愛神愛人的人生 經文:申命記 6:4-5 講員:陳德行實習傳道 2016.01.17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I. 最重要的誡命
馬可12: 29-31; 申命記 6:4-5; 利未記 19: 18
תּוֹרָה (torah) 律法 (神的話語; 誡命; 律例; 典章) 律法 = 教導 (指示, 指引)
問: 為何我 (神的兒女) 要聽從和遵行神的話語; 誡命; 律例; 典章?
1. 使神的兒女可以得福
好叫你們存活、得福, 日子得以長久。 申4:1; 5:33; 6:1-4 使我們在神和世人眼前蒙恩寵、有聰明。箴3:4
2. 使神的兒女可以秉公行義
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、謹守遵行、 這就是我們的義了。 申6:25
3. 使地上的萬國都可以因神的兒女們得福
我眷顧他、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、和他的眷屬、 遵守我的道、秉公行義、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 (神的兒女) 的話都成就了. 創世記18:19
4. 證明神的兒女確實愛神
耶穌回答說、人若愛我、就必遵守我的道.我父也必愛他、 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、與他同住。 約翰福音 14:23
1. 不要忘記 箴3:1-4 2. 要專心仰賴 箴3:5-10 3. 也不可厭煩神的管教和他的責備 箴3:10-11
II. 見證:在神和世人眼前蒙恩寵的人生
1. 在人眼前蒙恩的人生
2. 在神眼前蒙恩的人生
III. 我的回應 : 祈禱, 反思, 和行動
1. 我相信神的話語; 誡命; 律例; 典章; 和應許嗎?
2. 我在何事上忘記了神的指引?
3. 我在何事上要專心仰賴神的指引, 不再倚靠自己的聰明?
4. 我在何事上看到神在我生命的 管教, 責備, 和 教導?
5. 我在何事上看到神在我生命的 恩典 和 賜福?
(責任編輯:Admin) |